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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简介

烟台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助创建的法律系,为当时全国仅有的10余所法律系之一,1999年由系改院。首任系主任为著名监狱法学家、北京大学的杨殿升教授,著名民法学家郭明瑞、房绍坤教授先后任系主任、院长。学院于19982003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设立知识产权专业;2012年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获批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法学(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本科教育项目;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2022法学学科获批山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点精准培育学科。经过近四十年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一所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知名法学院。

学院拥有名师引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级学科新秀2人。

学院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学平台。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余项。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

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1个(民商法学)、山东省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1个(法学)、山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点精准培育学科1个(法学)。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及2018年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均位列B,是山东省地方高校中唯一获评B级的法学院;在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法学专业位列A,知识产权专业位列B+

学院以科研创新为强院之要。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一批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先后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山东省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2项、一等奖6项。以郭明瑞、房绍坤教授领衔的民商法团队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民法典》等法律的起草论证;入列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研究十大方阵,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牵头起草单位之一。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服务社会平台。

学院以人才培养为首要使命。在加强理论教学的同时,与实务部门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共建60多个专业实习基地,连续30多年安排学生集中实习,“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设立英美法教育专项基金,开设全部由专业外教主讲的英美法系列课程;以赛促学,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先后荣获“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二等奖、ICC国际刑事模拟法庭比赛英文赛全国总冠军等多项奖励。学院还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以及英国林肯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合作,开展教师互换、交换生、暑期短期课程等项目。

法学院秉承“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理念,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法治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国家机关、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各级司法实务部门的中坚和骨干。

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法学院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全力书写法学院历史上新的更加辉煌的篇章,为烟台大学早日建成“特色鲜明、部分学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