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
2013
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根据《烟台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
2013
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
1.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完成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2.
接受答辩申请时间
所有申请人必须于
9
月
30
日前到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接受答辩资格审查。
3.
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
1
)《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一式
2
份,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
2
)论文初稿(一式
1
份,须导师签字);
(
3
)根据《烟台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请相关申请人提交正式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按
A4
纸复印,具体要求见《
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提交学术论文成果的有关要求
》。
在职专业硕士等培养方案没有规定的,本材料可不予提交。
4.
答辩资格审查程序
各单位组织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填写《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请将以下材料于
10
月
9
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
1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
(
2
)《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
3
)答辩申请人的学术论文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成果统计表》(部分因特殊原因致使学术文章发表滞后,此项工作可推迟至
11
月
15
日,但需在统计表备注栏注明。所报材料真实准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申请。
(二)论文检测
1.
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要通过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
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测符合要求者才能进入论文评阅程序。
2.
论文检测具体要求
参加检测的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文档以学号
+
姓名命名,如
“20070101001
张三
”
,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删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附录、附表、版权声明等内容。
各单位要对参加检测的论文内容与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并由研究生秘书于
10
月
9
日前将所有参加检测的论文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三)论文评阅
1.
论文评阅方式
论文评阅采用抽取部分研究生论文进行匿名评阅的方式。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其余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送审。
2.
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
1
)
10
月
10
日,研究生处公布参加匿名评阅研究生名单。
(
3
)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评阅费与匿名处理的论文一并交研究生处。各学院在提交匿名评阅材料时,若有论文匿名评阅应回避的专家,可同时提交专家名单。
(
4
)非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非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专家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条件如下: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答辩申请人的专业相同。各单位的论文评阅工作应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四)组织论文答辩
1.
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2.
答辩申请人收到
“
论文评阅意见书
”
后,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格式参照《
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撰写,
“
独创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书
”
与
“
版权声明
”
请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请使用新版,不要复制上届同学版本)。论文分类号请查阅《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3.
各单位最迟于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审批表》(一式
2
份,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报送研究生处,并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
4.
论文答辩工作应在
11
月
30
日
前结束。
二、学位授予
(一)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单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提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和科研成绩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请各单位于
12
月
10
日前将毕业研究生学位材料按专业、学号顺序报送研究处。具体材料如下:
1.
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
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二份,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3.
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
4.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及同等学历人员无此表);
(二)定于
12
月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按《烟台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三、其他
(一)请组织毕业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采集表》,统一汇总后于
9
月
25
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此表信息用于上报教育厅及打印毕业学位证书,请组织同学认真填写。
(二)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
3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因要统计人事档案联系地址,故学位信息采集表有所不同。
(二)请毕业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毕业学位信息,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填者,后果自负。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同等学力人员请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进行相关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否则不能授予学位。
(三)整理学位档案材料。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学位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二份(一份装入学位申请者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室)。各单位也需留存有关材料,请各单位依据《烟台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档案材料目录》中关于院系存留的要求,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有空栏、空项,签字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基本信息材料可打印)。
各单位应召开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和毕业研究生会议,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把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附件:
1.烟台大学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全日制硕士及在职专业学位表格
3.
同等学力学位表格
烟台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