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熊德中博士申报的课题获2014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
近日,中国法学会公示了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立项课题,我院熊德中博士申报的《民事判决书说理之基本构造——以东中部地区基层法院为样本》喜获立项。
中国法学会本年度共收到有效申报书1076份,经过严格的匿名评审,由中国法学会党组审议通过了《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建议名单》。其中,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53项,青年项目11项,自选课题121项,共计193项。
据悉,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公平性,提升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本年度中国法学会课题评审办法作了较大调整:
1.专家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报人对选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研究团队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课题申报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两个阶段均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进行,尽最大可能避免干扰。内容评审阶段确保绝对匿名,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与申报人之间完全匿名;基础评审确保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申报人对专家匿名。
3.每个课题的评审专家均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原则上不交叉。除了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的遴选条件,为了遵循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一般不由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4.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30%的,进入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内容评审第一名领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项建议名单,不需要再进行基础评审。
5.两个阶段总分的计算公式为:属于资助课题的,总分=内容评分×60%+基础评分×40%;属于自选课题的,总分=内容评分×70%+基础评分×30%。前者为招标课题,更注重研究成果的质量,因此倾向于有一定研究基础的申报人;后者为自行申报的课题,更注重研究成果的创新,因此不提倡申报人在确定申报选题时过于考虑其已有的研究成果。
6.自选课题与资助课题同等重要,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专家、统一评审标准、统一限制数量,确保自选课题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自选课题成果优秀的,将加大后期支持的经费额度和覆盖面。
7.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尽可能全面公开,包括公开评审办法、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