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定于9月28日—30日在重庆召开,会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一)民事立法问题研究。具体包括:1.民法总则的制定;2.人格权法立法;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
(二)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具体包括:1.物权法的解释与适用;2.合同法的解释与适用;3.侵权责任法的解释与适用。
二.参会人员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理事;
2.会议主办方和承办方特邀的参会代表;
3.围绕会议主题提交论文并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确认的以文参会代表。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2013年9月28日报到,9月29日、30日举行会议。
会议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四.会议报到地点
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酒店总机:023-63118888,地点在重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98号,轻轨三号线园博园站旁)。
9月28日,承办方全天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安排接机。乘坐火车的,请提前告知承办方火车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五.会议住宿酒店
会议安排住宿的主酒店为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由于参会人员多,加之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能提供的单人间数量有限,多数参会代表只能住宿维景国际大酒店标准间或邻近的酒店。
六.会议费用:参会学者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无其他费用。
七.论文要求及其提交方式
2.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和学术交流,敬请参会学者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再提交含论文目录及4000字内论文摘要的简本一份。论文及论文摘要版分为二个文件以附件方式提交(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正文/摘要版)。
3. 为便于论文的汇编,提交年会交流的论文应当符合如下规范:
(1)论文首页请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2)论文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宋体;论文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
(3)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均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请均使用全称,无需参引或作任何简称处理。
八.会议通知与回执
因时间所限,会议主办和承办单位不再给学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理事寄发书面通知。
特邀参会代表和以文参会代表以会议秘书处的电子邮件通知或其他形式通知为参会依据。
九.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年会的其他事宜,如需咨询的,可联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或承办单位。
1.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
2. 承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联系人:
主办单位: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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