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表彰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我院陈浩副教授的著作《民事令状研究》荣获三等奖。
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评选出250项优秀成果,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9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20项。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集中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正确评奖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学术导向,强化政治审读,严把成果意识形态关,严防问题成果入选。
二是组织实施严谨规范。评奖主要流程包括网上申报、成果发布、查重、组织推荐、意识形态审读、客观赋分、专家抽选、接龙打分、会议评选等,密切衔接、公开透明。客观赋分实行学科组对调赋分并审核,客观分数通过授权推荐单位与申报者见面。细化学科组,将以往的10个学科组细化为15个学科组,其中有5个学科组分别划分为2个小学科组,进一步增强了评选的精准性和专业性。实行主观赋分接龙,分5轮各抽选15名专家,每轮各学科组来1名专家,专家互不见面,实行全封闭管理,拉开区间分值,最大限度地降低外界因素影响。所有奖项全部在评选会议上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当场公布票数和结果。
三是合理布局专家构成。所有客观赋分审核专家、接龙打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专家、监督员全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75名接龙打分专家分布于37个社科研究部门和单位,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41人,占54.67%;70名评选会议专家分布于40个社科研究部门和单位,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38人,占54.29%。事先对各组成果专业分布进行统计,对应抽取评选专家,确保专家研究方向与成果的一致性。
四是纪律严明监督有力。评奖借鉴高考监督模式,采取封闭集中评选、手机统一管理、全程监控、不准单独接触专家等措施,在实行专家监督、纪检监督、媒体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实施社会监督,聘请4名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最大限度地营造公平、安静、独立的评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