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规则创新监督严密 为社科理论界正风提气
山东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公开透明保证“含金量”
2013-07-20 09:14 来源:大众网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社科研究成果最高奖,从去年开始,省评奖办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评奖机制,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有力保证了评选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完善评选细则,选出优秀成果
据省社科联党组书记、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杨瑛介绍,在总结这些年评奖经验和参考兄弟省市及有关行业系统评奖的成功做法,今年的评选工作进行了较大的改进,总的指导思想是“保证社会科学评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在具体做法上,增设了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规定,规范了专业学科评选组和评选成员的设置和组成;重新制定了基础理论类成果和应用与普及类成果客观赋分标准、专家评选赋分标准;改进评奖组织办法,省评奖办不再统一组织初评,改为各授权单位组织评选推荐,每个奖项名额全部分到各学科组,不留照顾平衡名额,不突破奖项总数。评选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需要集体审定的事项,一律集体公开研究,避免暗箱操作;规范评选专家的遴选使用,重新组建专家库,评委实行随机抽选,一年一轮换,避免选取评选专家的随意性;强化评选工作监督纪律,设立监督委员会,对评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从今年初开始,省评奖办就下发相关通知,对评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于3月份举办了申报推荐工作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7月3日至4日,省评奖办组织开展了客观赋分工作。
专家独立评分与民主评议结合
杨瑛介绍,根据评奖办法有关规定,这次评选会议的任务是从641项参评成果中评选出260项获奖成果,入选率为40.56%。评选采取专家独立评分与学科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各学科组评选专家在自己的房间内进行背靠背审读成果、评价赋分,最高为70分,然后与最高为30分的客观分合并计算进行排序,按1:1.3的比例进入复议范围。
第二阶段,各学科组通过民主评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本组二、三等奖,并推荐出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
随后举行全体评选专家会议,介绍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投票推荐产生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评选会议结束后,召开省评选委员会会议,对评选会议专家评出的各奖项成果进行最终审核确定。
评选委员会审定之后,对成果及时进行公示。今年除评选成果和各学科组评选专家在《大众日报》和省社科联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外,还要将客观赋分审核组的10名专家名单一同进行公示。
据悉,这次评奖有70名专家参加,共分10个学科组,每个学科组由7名专家组成。
全过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要通过评奖,评出良好的学风和文风,评出社科界的精气神,评出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这是对山东社科评奖工作的根本要求。”杨瑛说,为实现这一要求,这次评选实行全过程监督,专门设立了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严谨,增强了评选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导向性。
评审委员会由省评选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评选工作。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每个学科组还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监督人员,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和服务工作,监督人员对每个组的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杨瑛介绍,为严肃评奖,专门制定了评选专家工作纪律等规定,要求评选专家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评选岗位,即使请假外出,也要由工作人员陪同,外出超过一小时的,不再参加后面的评选工作。杜绝串岗、拉票说情,更不准与当事人直接联系。
在重点环节上,实行阳光操作:评选专家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抽选;评选中对专家、工作人员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评选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对于需要集体审定的事项,一律集体公开研究,避免暗箱操作。
原标题:“评出山东社科界风清气正学术生态”
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规则创新监督严密 为社科理论界正风提气
来源: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
齐鲁网7月19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今年的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规则创新、监督严密,保证了评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今年的评选,采取专家独立评分与学科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先由专家背靠背打出主观分,再与作品客观分相加进行排序,评选出本组二、三等奖,最后由全体专家现场投票产生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所有过程公开、透明、严谨。
山东财经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说:“不递条子不打招呼,不干扰我们评审专家的工作,不留名额,这点是很好。”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李钧说:“这次这个评奖从去年开始,已经在学者当中做了充分地调研,这个基础上做了改革,这也是能够体现我们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方面吧。”
今年参加评选的70位专家评委全部随机抽选产生,并且特别设立了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各个环节。
省纪委正处级检察员说:“我认为这次评奖活动组织严密,措施到位,程序规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说:“不光要评出好的成果,而且要评出好的风气,你只有风气正了,才能给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创造好的环境氛围,这是相辅相成的。”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