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怎成“有钱可提”?——一些知名教授频陷“问题科研经费”透视
作者:姜刚 李放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姜刚、李放)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问题科研经费”不断牵涉其中。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有钱可提”?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寻租”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紧箍咒”。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寻租”?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零花钱’。”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资质”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过关”。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合法”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迂”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寻租”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
记者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清水”,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蚂蚁搬家”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 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一言堂’。”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重立项、轻监管”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潜规则”。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漏洞”。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通融”。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内部通报”,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好钢”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恶性问题”连说两个“愤怒”,并表示“痛心”和“错愕”。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重立项、轻监管”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造假”,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