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届毕业生校园专场招聘会邀请函
尊敬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领导:
衷心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1999年由系改院。法学院设统一的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12年增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13年中美合作办学法学本科专业(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开始招生。2012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2013年依托法学院设立的烟台大学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6所,2013年“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及实践基地建设。
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在2012年教育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第三轮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在全部参评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51家单位中,学科整体水平位列第1名。
我院2016届毕业生共417人,其中研究生150人(专业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本科生267人(法学192人,知识产权75人)。研究生中,115人过英语六级,122人通过司法考试;本科生中,235人过英语四级,102人过英语六级,94人通过司法考试。了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和毕业生的求职择业,我院定于2016年5月14日(周六)与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联合举办“驻烟高校2016届法科毕业生烟台大学专场招聘会”,欢迎广大用人单位届时参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2016年5月14日 (周六) 9:00—12:00
招聘单位请于8:40之前入场。
二、招聘会地点
烟台大学(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法学院公共长廊内
三、参会办法
根据省里相关要求,要对进场招聘的单位实行准入制度,广泛组织信用度良好的用人单位入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故要求参会单位需具备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资质;招聘会不收取会务费。
为了方便广大用人单位报名参会并提高工作效率,此次招聘会我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与会单位请准备:1、营业执照副本;2、参会回执;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院电子信箱,我处对于接收到的所有电子邮件都将进行回复,请以邮件中回复的内容确定是否报名成功,谢谢合作!
因为在室内场地举办大会,为保障安全、有序,我们设置的摊位数有限,参会回执请务必于2016年5月3日前发送至我院电子信箱,以便统一安排。
四、展位规格:
每个展位长2米,宽1.5米,上方悬挂招聘海报标示参会单位名称,设一桌两椅,用人单位可自带布展材料,于5月14日当天在展位内部进行布置。因场地有限,暂不提供电源插座等服务,每个展位参会代表请勿超过2人。
五、参会说明
1、单位可在展位处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海报和资料请单位自行准备),会后可根据参会单位的需要协助发布面试及录用通知。
2、与会代表可于5月14日8:40以前直接到会场办理报到手续及布展。
3、招聘会期间,交通、食宿自理。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单位,请在回执中注明。已回执预定住宿的单位,如有变化,请务必提前两天告知我们,否则我院将收取空床费。(校园周边宾馆与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六、会务联系
联系电话:0535—6902714 传真:0535—6903220
联 系 人:刘老师 房老师
电子信箱:lawstudentaffairs@163.com
人人平台:烟大法律人
微信平台:烟台大学法学青年
学校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邮编:264005)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