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 间 |
主要内容 |
备注 |
负责单位 |
1 |
6月10日15:30 |
学院集体毕业照 |
三元湖湖心岛 |
法学院学工办、各班 |
2 |
5月底-6月初 |
体测补测 |
各班预约;体测不合格者不能按期毕业 |
学工办已通知各班 |
3 |
6月7日下午 |
毕业生Party第三次集体会议 |
二楼会议室 |
法学院学工办、导演组 |
4 |
6月3日-7日 |
毕业生查体 |
校医院 |
校医院 |
6月10日-14日 |
毕业生外诊报销 |
5 |
6月8日 |
上交毕业生个人鉴定和班组鉴定并填写完成毕业生登记表 |
各班负责 |
法学院学工办、导师 |
6 |
6月10日 |
毕业生登记表签章 |
学生工作部 |
法学院学工办 |
7 |
6月13日 |
各班负责人上报参加毕业典礼人数和家长姓名 |
各班统计 |
法学院学工办 |
8 |
6月7日中午12:00之前 |
各班确认毕业生派遣方案(未就业同学签字确认) |
各班通知未确认同学 |
法学院学工办、各班通知 |
9 |
6月15日(暂定) |
毕业生党员大会(入党、转正)、毕业生党员座谈会 |
二楼会议室 |
法学院党总支 |
10 |
6月15日前 |
贷款学生确认,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同时发起“毕业确认申请”;获得校内助学借款的同学,需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或签订还款计划确认书。咨询电话:6902241。 |
详见http://zxzx.ytu.edu.cn/newview.php?id=143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未办理同学无法领取毕业证书等) |
法学院学工办 |
11 |
6月8日前 |
上报法学院就业方案(需完成个人确认的基础上) |
就业指导中心 |
法学院学工办 |
12 |
6月5日-6月15日 |
户口迁移 |
各班根据本人情况填报户口迁移登记表办理户口迁移证 |
公安处户籍科 |
13 |
6月13-15日 |
团组织关系转接 |
校团委 |
法学院团委、团委组织部 |
14 |
6月15日 |
党组织关系转递 |
各党支部 |
法学院学工办 |
15 |
6月20日前 |
到老图书馆二楼咨询台将所借图书及欠款全部还清 |
图书馆 |
图书馆 |
16 |
6月23日 |
2015届毕业生毕业联欢会 |
于维竑一楼大厅 |
学工办、业务办、导师 |
17 |
6月24、25日 |
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 |
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待定 |
法学院学工办 |
18 |
6月17日-25日 |
毕业生持《房间物资验收单》和校园一卡通到办理离校确认手续。咨询电话:6901845、6911272 |
退宿流程详见群共享“2015届毕业生退宿流程” |
社区中心
各宿舍 |
19 |
6月25日前 |
按流程办理数字化离校手续 |
校园卡不退、余额也不退,所有离校流程通过校园卡办理 |
网络中心 |
20 |
6月24日、25日 |
领报到证、毕业生离校 |
参加完毕业典礼后开始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办完所有离校手续才能领,无毕业证者不发 |
法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导师 |
21 |
6月17-6月23日 |
由学院安排同学到办公楼计划生育办公室(218房间)统一领取“毕业生婚育状况证明” |
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来学工办开具 |
法学院学工办 |
22 |
6月23日 |
以班级为单位,班长到公安处户籍科领取班级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学院统一领取后发给各班,户口迁移证明以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为准 |
公安处户籍科 |
23 |
6月27日至7月底 |
建立、邮寄毕业生档案 |
本科生档案室 |
法学院学工办 |
24 |
9月1日 |
登陆烟台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ytu.edu.cn/new_career/index.php)查询档案去向,点击“档案查询”。务必在毕业后三个月内落实档案去向,毕业两年内所有同学必须网上签就业协议(省外录入就业协议) |
毕业后半年更换联系方式一定告之班长或团支书,保持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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