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机构设置
治理机构
师资队伍
现职教师
荣休教师
曾任教师
本科生教育
通知公告
专业介绍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研究生培养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学术科研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科研动态
下载中心
学团工作
通知公告
团学动态
学子风采
下载中心
党建工作
党总支简介
党建动态
合作交流
通知公告
合作项目
外事回顾
英美法实验班
校友工作
通知公告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地方立法研究院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立法资讯
烟台大学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机构设置
治理机构
师资队伍
现职教师
荣休教师
曾任教师
本科生教育
通知公告
专业介绍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研究生培养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学术科研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科研动态
下载中心
学团工作
通知公告
团学动态
学子风采
下载中心
党建工作
党总支简介
党建动态
合作交流
通知公告
合作项目
外事回顾
英美法实验班
校友工作
通知公告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地方立法研究院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立法资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测评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24
法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测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校团委《关于开展烟台大学“十佳红旗团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法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时间
达标升级工作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结果作为各团支部参加五四评优的基本依据。
二、测评依据
团支部“达标升级”测评工作依据相邻两次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之间各团支部的工作情况进行。
三、等级分配
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0%、60%的比例,确定“一级团支部(含红旗团支部)”和“二级团支部”,其余为“三级团支部”。通过定期考核评定及表彰工作,激励团支部不断升级,争创“红旗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为一级团支部的60%。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同一年一度的团员教育评议、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紧密结合,“红旗团支部”和“一、二、三”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级差分别是10%,6%,4%和2%,“优秀团干”的名额根据学校分配情况统一安排。根据法学院团支部数量(含研究生共35个团支部,毕业班团支部不作要求)共有25个团支部参与此次达标升级,将产生8个一级团支部、16个二级团支部、2个三级团支部,并且将从8个一级团支部中评选出5个红旗团支部。
四、测评程序:
测评分为团支部自评、团支部答辩展示和院系考评3个阶段进行,每阶段的测评都采用百分制。
1、 团支部自评阶段
(3月29号之前上交团支部达标升级申请材料至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武明伟 17853539198)
各团支部按照《法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自评报告和自评分包涵在团支部达标升级申请材料中。
2、 团支部答辩展示阶段
(初定3月30日进行全院团支部答辩,法学院二楼报告厅)
各团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团支部达标升级申请材料准备电子展示材料(如ppt文件、电子杂志等),将各团支部的达标升级工作面向全院进行展示。
3、院系考评阶段
学院团委根据对各团支部工作情况的掌握,明确量化指标,给出院系考评分。
五、测评成绩的计算
三个阶段的测评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30%和50%,即:
最终测评成绩=达标升级申请材料得分х20%+答辩展示分х30%+院系考评分х50%
六、补充说明:
1、有成员受到校级以上处分或受院级处分的成员数达到或超过5人次的团支部不能被认定为一级团支部;
2、没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团支部不能被认定为一级团支部;
3、团日活动出现虚报谎报情况且被校团委备案的团支部酌情扣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团委
2016.03.23
上一条:
法学院201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
法学院关于选拔学生赴台参加暑期研修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