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公示
在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过程中,法学院涌现出一批学风严谨、班风文明、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优秀班集体。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7月修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级的典型示范作用,各班级进行了积极的创建。按照烟台大学法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通知的具体要求,经各班级创建申报,综合各班级日常表现、班级自评和公开答辩的情况,报法学院党总支审查,决定推荐法141-1班、法141-2班、法153-1班、法142-2班、法151-1班5个班级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现按学生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要求,将我院评比结果进行公示。
如对以上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存有异议,请于10月28日前向法学院学工办(212、207)反映,电话:0535-6902714。
附:拟推荐参评各班级综合得分情况如下:
法141-1 168.63
法141-2 157.77
法153-1 150.30
法142-2 146.68
法151-1 145.33
烟台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