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第三周)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2017学年下学期
第3周宿舍例行检查公告
南校区:九号楼439宿舍(陆楷文)134宿舍(张雨霏)
北校区:14号楼121宿舍 242宿舍
以上宿舍(责任人)在2016—2017学年下学期第3周学校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烟台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C,特于此公告。
南校区:9号楼440宿舍(张亦凡)441宿舍(凌秋实)130宿舍(陈子学)
:8号楼406宿舍(刘玮)418宿舍(王蓉)
北校区:13号楼615宿舍 609宿舍 621宿舍 106宿舍
:11号楼312宿舍
以上宿舍(责任人)在2016—2017学年下学期第3周学院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不及格,特于此公告。
根据《<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学校或学院例行检查中评定为不及格的宿舍将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宿舍全体携带手抄版《<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第三、四章及检讨找年纪辅导员谈话。鉴于此,为营造更加良好的宿舍卫生安全环境,望以上宿舍予以重视立刻改正,并在今后学习生活中加强的宿舍文明建设。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