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烟台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烟大校发[2009]10号),现就我校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通知如下,请同学们利用暑假期间办理:
1、法学院将于2013年9月重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请首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到法学院网站党建学工——常用下载中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请应逐项填写,其中不应有空项,特别要注意的是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必须是民政部门的公章。
2、所有欲申请认定的学生(首次申请和再次申请的)准备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烈军属证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体残疾的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病历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等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书中提及的所有可以作为认定理由的都要提交书面依据),如果在第一学年的认定工作中已经上交以上材料则无需再次上交,但如果家庭情况有变故的,请上交补充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将作为认定中学院和学校审核的重点内容,认定时主要以此为依据。
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王鲁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