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班:
根据《烟台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烟大校发【2014】30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第七批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选拔入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园区介绍
我校由A区(电子商务区,位于八餐一楼)、B区(综合办公区,位于建筑学院负一层)、C区(校园服务区,位于大学生活动中心负一楼),可容纳100多支创业团队入驻孵化。
二、入驻条件
1.入驻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烟台大学毕业生及在校全日制学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项目。
2.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应具备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特征,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在校生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进度安排修完相应课程,经过家长同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3.受到过学习警示的在校生和不能按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入园。
三、申报材料
(一)尚未办理企业注册手续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烟台大学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园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各一式三份;
2.创业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二)已开办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烟台大学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园申请书》、《创业计划书》;
2.创业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四、保障措施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为入驻团队提供创业场地、创业辅导与培训、创业优惠政策等软硬件环境和综合服务。具体如下:
1.提供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第一年场地租金、水电费全免;
2.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辅导与培训等服务;
3.为团队提供基本办公桌椅和光纤宽带接入等条件;
4.配备大学生创业导师,指导企业运营;
五、日程安排
1.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0日——11月15日
各创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于11月15日17:00前交至法学院2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fangdar@qq.com、 ytufxyckb@126.com。
2.项目评审:另行通知
项目评审分学院推荐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将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入驻团队,并将结果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联系人:邵纪元:17865567115
法学院团委
“创客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