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公示
在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过程中,法学院涌现出一批学风优良、班风文明、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优秀班集体。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7月修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级的典型示范作用,各班级进行了积极的创建。学院结合我校相关要求,拟定了“烟台大学法学院2017-2018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经各班级创建申报,综合各班级日常表现、班级自评、公开答辩和学院公示情况,报法学院党总支审查,决定推荐5个班级作为我院“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上报学校审查,现按学生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要求,将我院评选结果进行上报。
拟推荐班级名单:
法161-3班
法161-1班
法171-3班
法172-1班
研17级法律法学班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11月4日
电话:0535-6902714
烟台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