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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公共房屋借用程序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08

法学院公共房屋借用程序
    1、使用房屋前,需提前24小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数字校园系统进行网上借用,经教学用房或非教学用房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因课程需要使用教室者,由课代表、班委、团支书等负责学生任意一人提前20分钟到值班助理处办理借用手续,填写《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双方确认房屋设备、卫生等状况无异状后,于《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上签字,房屋使用期间《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由房屋使用方学生负责人保存,同时房屋使用方学生负责人将其校园卡或学生证交由值班助理保管。课程结束后,房屋使用方学生负责人联系值班助理检查房屋使用情况,验收设备及房屋卫生,无异常情况后,双方于《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上签字,《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交给值班助理,值班助理归还学生负责人校园卡或学生证;
    3、因文娱需要使用教室和设备,由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负责学生任意一人提前24小时到值班助理处办理借用手续,填写《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预约设备。活动开始前1小时内联系值班助理调试设备,双方确认房屋设备、卫生等状况无异状后,于《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上签字,房屋使用期间《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由房屋借用方学生负责人保存,同时房屋借用方学生负责人将其校园卡或学生证交由值班助理保管(多部门联合举办活动者,各部门学生负责人均应将证件交由值班助理保管)。活动结束后,房屋借用方学生负责人联系值班助理检查房屋使用情况,验收设备及房屋卫生,无异常情况后,双方于《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上签字,《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交接单》交给值班助理,值班助理归还学生负责人校园卡或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