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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41-2红旗团支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8

法141-2红旗团支部
【班级制度建设】
    本班自2014年9月份成立起,就针对班团委成员的工作分工、成员审核、班团支委及班级其他班支委总结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最终经过讨论,制定出了《法141-2团支部规章制度》,对团支委成员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并且规定了团支部内成员的一系列奖惩制度等,体系完备、规定明确、执行严格,确保了本班各项活动都有条不紊的展开,努力从制度方面对班级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
【班风建设】
    我们团支部重视学风的建设,不仅仅拘泥于期末成绩,在团支部内成立民法兴趣小组,在院长的指导下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更全面的学习好民法专业知识,同时我们班有良好的读书氛围,多名同学图书借阅量超过40,本团支部成员幸剑为晋江文学网的签约作者,其文章也曾登上简书头条,同学们之间分享读书所得,共同成长。
【团日活动建设】
    2015年,团支部共举办团日活动8次,经典活动达到4次,占总数的50%。其中以“不能忘却的记忆——纪念反法西斯战争”和“今天你消费了吗——315网购维权”为主题的校经典团日活动2次,不仅对团支部内的成员产生影响,更影响了团支部外的其他同学。以“烟大有我——放飞梦想”和“一人忆粥忆传统——腊八节传统”为主题的院级经典团日活动2次,这两次团日活动,形式新颖,大家在欢乐的氛围中学习传统,展望未来,获益良多。四次团日活动同学们的参与度很高并且获得老师和同学们的一直好评。
【班级各项活动建设】
    2015年,我们团支部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同时也收获了各类奖励。其中校级奖励44人次,院级奖励39人次,既有学术类奖励,也有文体类奖励。以团支部整体参加了活动,我们获得了法学院辩论赛冠军和法学院模拟法庭优秀文书奖,运动会中,更是在女子四乘一百比赛中获得冠军。我们在各个方面发挥着自己的才能。
【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建设】
    社会实践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在暑期社会实践中,本支部共有35名成员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占总人数的74.47%。组建多支社会实践团队。由本团支部成员带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调研”实践队和“大学生犯罪调研”实践队,荣获院级重点团队,获得学校资助,5人获得院级优秀实践个人,2人获得校级实践优秀个人,1人获得校级实践论文二等奖。
    除此之外,团支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团支部组织在第一海水浴场进行海边捡垃圾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本团支部成员还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烟台大学心系三农学社,烟台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多人志愿服务活动达10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让同学们在体会到志愿服务快乐的同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还收获了成长。
【网络文明建设】
    团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清朗侠活动,本支部共有40余人参与此活动,参与率近90%。在学校“手写微博,续写五四”的活动中,共有近30名支部成员积极参与话题讨论,传递五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