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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公私法视野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讲座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30

法学院“公私法视野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讲座

    5月27日晚,法学院在逸夫报告厅举行“烟台大学法学院三元法学论坛——公私法视野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专题讲座。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高圣平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高秦伟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梅夏英教授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进行了学术探讨。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主持,王洪平教授担任评议人。

 


 

    讲座伊始,高圣平教授从《物权法》、“法理”和合同角度、使用权续期类型等四个方面对续期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剖析,他指出续期需要国家与公民双方合意,而出让金的支付金额应从70年前和如今两个时期综合考虑。梅夏英教授则主要着眼于国家政策,从中国过度市场化与住房保障的矛盾提出:续期问题的政策出台宁可保守,不要激进。


    随后,高秦伟教授从公法角度阐述了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他强调现实中很多私法的问题都离不开公法的介入解决,政府的行政手段和行政目的应符合民意、配合市场,鼓励公共参与,最终达成“官民”合意。随后,王洪平教授对以上三位的发言做了深入细致的评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三位教授就讲座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回应。
 


 

    讲座最后,同学们踊跃举手提问,坐在台下的张平华院长也向三位教授提出相关学术问题。教授们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一一解答,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唇齿交锋的思维碰撞更是令在场同学大开眼界。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扩大了学生看待学术问题的不同视角,有利于培养同学们发散的法学思维,从而使同学们更全面地了解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并对其解决方法做出更加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