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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刘长秋来我院作专题讲座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05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刘长秋来我院作专题讲座
    11月2日晚7点,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生命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外社会科学前沿》编辑刘长秋副研究员做客法学院,以“人体器官买卖的法律规制”为题为法学院师生作专题讲座。四川大学王竹副教授、吉林大学曹险峰副教授担任本场讲座的评议嘉宾,王洪平副教授主持本场讲座。
    讲座伊始,刘长秋针对当今社会人体器官买卖的现象提出问题,将同学们的注意力聚焦到“人体器官买卖”这一引人深思的话题上来。随后,刘博士围绕人体器官买卖的社会缘由、人体器官应否合法化、人体器官买卖的立法启示等问题一一展开论述,向在座法学院师生介绍了人体器官买卖的现状,并分析了其中所涵盖的法律问题。“法的背后站着伦理、判断,法律人应站在道德价值的背后。”刘博士一番耐人寻味的话语引发了同学们对人体器官买卖这一法律问题背后的道德思考,启迪大家思考法律问题之时不要背离其后的道德轨道。主讲人以其敏捷严谨的思路、文采飞扬的言谈、和蔼可亲的姿态为母校学子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讲座最后,现场师生就人体器官买卖所涉及法律问题及伦理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历时近三小时的讲座在现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落幕。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领略了法学院校友的卓然才识,为自身今后的学习与生活树立了真实的榜样。正如王竹教授评论的那样,“世界眼光,未雨绸缪;医学基础,伦理规范”。刘长秋是我院96级校友,他以广博的学识和广阔的眼界启发同学们以全新视角看待社会问题,引导广大学子更加关注法律和伦理的关系问题,促进科学与法律以及伦理道德的共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