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心理育人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域推进“三全“协同育人工作格局,合力培养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完善心理育人体制机制。一是学院高度重视。学院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文明校园创建重点工作,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二是构建协同育人体系。学院建立了“宿舍长—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学院辅导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协同育人体系,积极调动班级导师参与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来。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学院聘请心理导师,定期组织二级心理辅导站成员参加培训。
规范心理育人工作流程。一是注重心理危机预防。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关注,针对经济困难、学业警示、就业困难等学生,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二是健全心理危机预警系统。完善宿舍、班级、学院、学校的“四级”危机防控体系。三是强化心理危机排查与处置。每年对全体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对心理异常学生分类甄别,制定“一人一策”。
打造心理育人实践品牌。一是聚焦“三个一”。一分钟正念冥想、一小时闲庭时光、一个月实践活动。二是把握特殊时间节点。学院针对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实践活动。三是主动占领网络新阵地。建设了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新媒体平台心理小贴士专栏,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