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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落幕!烟台大学法学院第十五届博研堂案例研讨会(刑法篇)成功举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28

2025年5月23日晚6点30分烟台大学法学院第十五届博研堂案例研讨会(刑法篇)在法学院215会议室顺利开展,法学院李涛老师作为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参与研讨。本次研讨聚焦近年引发广泛争议的涉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案件,旨在通过真实案例的深度剖析与角色辩论,培养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法学素养,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构建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活动现场,同学们积极参与,热情高涨。在案例研讨环节,同学们分为两组,围绕“涉案物质是否属于毒品”“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等关键问题展开激烈交锋。A组引用《刑法》第347条及最高法毒品犯罪纪要,强调涉案物质被列管后的毒品属性;B组则从“科研用途抗辩”“违法性认识不足”等角度切入,主张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活动现场金句频出,逻辑推演层层递进,充分展现了法科学子的专业素养与思辨能力。通过小组辩论与研讨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升了批判思考、口头表达、书面写作、合作互助、探索创新等多方面能力。

李涛老师的点评更是为本次活动增加了更多的亮点。李老师详细地为同学们解答了“如何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制造、贩卖毒品的故意,以及毒品性质的认定标准。”并指出:“精神药品实际成瘾性和有害性需要从实证角度上进行论”。同时李老师也向同学们提出一系列问题:“行为人主观层面的违法性认识要达到何种程度、连续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实践中如何认定、违规制造与非法经营罪所规制行为的重叠程度等。”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拓宽了法律视野。会后,李涛老师高度评价同学们“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敏感度”,鼓励大家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经过激烈的讨论与投票,最终评选出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三名和若干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姜福熙同学表示:“我国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而正是基于这种严厉打击犯罪的态度、严格论证的立场以及对刑法谦抑原则的坚守,这些法治精神更应当被始终坚持。”24级研究生曾筱瑜同学也表示:“本次活动提高了我的文书写作能力和个罪理解力。针对李涛老师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都是实务当中需要解决,但平时学习中容易忽视的地方。通过本次活动,我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后续的学习中将进一步思考、补足。”

本次研讨会不仅是一场法律技艺的切磋,更是一堂生动的职业伦理启蒙课。案例中科研人员游走于“学术创新”与“法律禁区”的灰色地带,恰似一面镜子,映照出法律人、科研工作者未来必将面对的职业道德抉择。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法治精神浸润科研初心,用道德准则校准人生航向。切实践行总书记的殷切嘱托"青年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无坚不摧的前进动力。广大青年要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