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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王振宇获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9

我院学生王振宇获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近日,由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与山东教育电视台联合主办的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揭晓,我院2013级法学专业1班学生王振宇被评为“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
    王振宇,男,中共党员,烟台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1班本科学生,烟台大学首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法131-1班班长,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志愿者。曾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院新闻中心执行主任,烟台大学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主任。2016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科期间曾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高校首届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烟台大学“青春榜样”等20余项表彰奖励。其担任班长的法131-1班及团支部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称号,并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称号,司法考试通过率高达50%,硕士研究生考试通过率高达50%,是个名副其实的学霸班。
大学四年以来,王振宇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2186小时,带领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时长高达9000余小时,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0余次,协助诉讼5次,赴社区、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2016年8月,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节目以“阳光90后王振宇:热心公益法律援助的学霸”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央视网、齐鲁网等多家媒体进行转载报道。2017年3月,王振宇被评为山东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并获得山东大学计算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位。
    本次评选活动是在各高校层层选拔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组对全省高校推荐的133名候选人进行认真评选、审核,报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全省共有10名学生获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30名同学获得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