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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地区友好院校 交流生报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0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友好院校交流协议, 我校将于2019年9月选派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作为交流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协议,台湾地区友好院校将接收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学习一个学期,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我校所派交流生将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课程和学分的认证转换。

2.学习时间: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

3.学习专业: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和当学期的开课情况(可参考附件里的各学校院系设置情况,但是要以相关学校网站信息为准)选学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所选课程必须要得到目前所在我校相关学院的批准

4.选派程序:学院择优推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面试,择优选拔,学校批准后签约派出。

二、报名条件:

1.相关专业2017、2018级全日制在校优秀本科或研究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惯;

3.学习优秀,英语成绩优良;

4.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5.经济条件允许,并已全额缴纳我校学费;贫困生如果通过选拔,可以申请学校的“真情圆梦”境外研修资助。

6.承诺履行烟台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和交流生外派协议。

三、相关费用和派往各学校的学生人数:

本次派往学校包括东华大学、静宜大学、世新大学、宜兰大学、佛光大学、东吴大学、中原大学、致理科技大学。

注:1、致理科技大学所招收硕士只包括两个专业:国际贸易、企业管理;

2、所有学校的入台证办理费用约120元;住宿费差异与各校提供的房型有关系。

3、公费研修生,无需缴纳台湾地区高校的学费。

 

四、报名材料:

1.烟台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国际处网站下载)

2.历年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办盖章)

3.在烟台大学期间的学术研究、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证明(复印到A4纸上)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各学院为学生外派审核的第一责任单位。请学院审核后,将报名材料于3月29日前报送至国际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管理科(育秀大楼办公楼321室,联系人:王凌云  电话:6910328)。

附件:

1. 台湾地区友好院校的院系设置

下载: 台湾地区友好院校的院系设置

 

烟台大学国际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