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春季学期赴韩国友好院校交流学习预报名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07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院校的交流协议,经与各校协商,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将重启部分学生交流项目,现进行预报名工作。具体派出情况,届时将视疫情形势决定。现将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校各相关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外选学专业和课程,以外方学校的专业设置为准)。

 

二、项目情况

本次学生交流项目包括:公费交换项目和自费访学项目。

1.公费交换项目:我校与外方院校互派在校生赴对方进行规定时长的免学费交流学习。我校学生交纳烟台大学专业注册费和认证学分的学费,不交纳外方学费。

2.自费访学项目:我校派遣在校生赴外方院校进行规定时长的自费交流学习。期间,学生需缴纳烟台大学专业注册费和外方院校学费。

学生在外交流学习过程中支出的住宿费、生活费、旅行费用、证照费、保险费、隔离等其他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3.项目信息一览表

表一

表二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品行兼优,外语水平符合要求。

3.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身心健康,无不良习惯,适应能力强。硕士研究生优先录取已经修完课程学分者。

4.无拖欠学校应交费用的记录,具备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5.承诺履行烟台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和校际交流项目协议。

6.学生和家长自愿承担参加项目新冠疫情等风险。

 

四、报名材料

1.烟台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请见附件)

2.在校成绩单(学校教务系统生成)

3.获奖情况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

5.外语成绩证明

 

五、选拔程序

各学院为学生外派、审核及在外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请学院审核并将拟推荐学生报名材料,于2022年10月12日报送至国际处。国际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综合面试结果、学习成绩排名等情况,择优选拔,签约外派。

学生在外方学校须选读与自己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并填写《烟台大学学生国(境)外学分认证审批单》,提交所在学院批准。学生学成返校后,获得批准的课程的学分可申请转换为我校学分。选课、学分认证等的具体情况,按照《烟台大学本科生国(境)外学分认证指导意见》(烟大校发〔2021〕73号)执行。

地址:育秀大楼办公楼321室

联系人:王凌云

电话:6903315;

邮箱:2911857995@qq.com

 

附件:1.烟台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2.韩国合作院校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