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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思想火花!专家学者共赴学术盛宴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8


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近日,由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讨会”在烟台大学法学院305会议室隆重召开。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以及来自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山东联创矿山规划院、山东青大律师事务所、烟台市自然资源局、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山东中外法制网专家30余人出席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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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环节,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副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教授和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分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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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研讨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旨发言”,烟台大学王洪平教授主持,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和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石凤友会长分别围绕“《民法典》视野下的土地法制度”和“宅基地,我说爱你,却不容易”作了“主旨发言”。

第二单元“《民法典》与中国土地法治改革”,鲁东大学孙明教授主持,青岛科技大学王金堂教授、山东青大律师事务所刘鹏燕副主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邱国威讲师围绕该主题进行发言,并展开激烈讨论。

第三单元“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实施问题”,在王金堂教授主持下,青岛大学马卫东教授、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马飞律师、烟台大学王洪平教授,围绕主题先后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宝贵意见。

第四单元“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在山东科技大学李宗录教授的主持下,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烟台大学张洪波教授、烟台大学李红玲讲师,围绕主题展开激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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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环节,王洪平教授作最后发言,他充分肯定了各位专家的论证,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民法典》与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关系作出总结。至此,“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讨会胜利闭幕。中国的问题在土地,土地的问题在农民。此次研讨会所形成的丰富成果,不仅对理论界、实务界具有重大启发意义,且为日后土地制度的改革指明方向,为农民权利的保护提供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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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

20201114日,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大会暨2020年学术年会”在烟台丽景海湾酒店隆重召开。来自山东省法学会、烟台市法学会、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烟台市仲裁委、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以及烟台大学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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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烟台大学法学院王光明副院长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烟台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宫玉晓和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分别致辞。随后在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刘韧承同志主持下,举行新一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投票,超过2/3的成员同意新一届理事会建议名单,宋振武教授当选会长,王海英等8名教授当选副会长,丁燕教授等10名学者当选常务理事,朱玲玲副教授当选秘书长,同时大会还选举产生4名副秘书长和26名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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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研讨包括五个单元:第一单元“主旨发言”,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院长姜世波教授主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赵贵龙副院长首先作了题为“从司法解释规则创制走向指导性案例规则创制———围绕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主旨演讲。山东政法学院经贸法学院副院长刘万啸教授随后作了题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路径思考”的发言。第二单元至第五单元,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山东自贸区建设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国际投资法新发展与中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国际法热点问题研究”、“国际法人才培养与学科竞赛指导”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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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闭幕式上,烟台大学法学院朱玲玲副教授针对本次会议作简要总结。山东政法学院经贸法学院副院长刘万啸教授代表下届承办方发言,伴随着会代表的热烈的掌声,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并顺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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