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郭老师、张老师、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我代表母校首届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热烈祝贺569名新同学的到来。热烈祝贺母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这意味着我们的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备,学科建设的内驱力和整体性更为强大,办学的社会美誉度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大幅提升!具备了和全国一流法学院一争高下的条件和实力!
这一重大成就无疑应归功于全体领导班子、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归功于全体校友、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实现了几代烟大法律人长期坚守的共同心愿!遥想1999年9月初,母校在第一教学楼召开首届硕士研究生入学典礼,郭明瑞校长强调了首届硕士招生的意义,展望了开展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愿景,殷切期盼各位研究生都考上博士。不久,三位研究生如愿考上博士,也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也曾记得,2005年郭明瑞校长接受《法学家茶座》杂志采访,谈及在烟大最希望做的事,郭老师脱口而出,最希望做的事,是当校长期间,烟台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如果说烟大有博士授予权,一方面可以培养自己的博士,一方面可以给著名的教授、学者创造一个更好的条件,因为他们希望带博士。烟大是一个师资培养基地,鱼养大了就走了。怎么办,就是把池子挖大,把水放深啊,所以现在要加强学科建设,争取早点把博士点批下来。
今天,历史的火炬已经传递到新一代烟大法律人手中,我们拥有了第一届的博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在校生已经可以锚定更高的目标,实现在母校就地成长为高级别人才的愿望。我们比历史上任何的时期都更富有雄心壮志,更有理由热烈地期待新一代的烟大法律人能够充分依托山海相依的办学环境,继续传承和发展“淳朴热情”的处世风格、“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老中青结合的“传帮带”传统!更有理由相信大家一定能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全方位地提升我们的工作标准,经受得住社会或国家的进一步检验!
然而,在瞬息万变的当代社会里,我们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意识到无时不再的激烈竞争和成才的巨大压力,意识到法律既立基于传统,又必须适应开放的世界和变动的时代。一方面,切实打牢基础,熟练掌握技能,从书本中学习、在干事创业中学习、从相互交流和竞争学习,采用多样化的现代手段尽快锻造出科学的法律方法、更完善的成才体系。另一方面,要胸怀天下,紧密地关注国内国际社会发展,担当作为。通过TIKTOK(抖音)事件,及时掌握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冲突,明确国际贸易中的自由和限制;有效地借鉴国际贸易中的替代交易,将其运用到中国的违约救济实践;跟踪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和企业破产法的修改,掌握后民法典时代法典化发展的最新动态,破解这个时代必须化解的难题;借鉴两大法系丰富的实践,将民法典997条仅仅一条的人格权侵害保护禁令规定,实践于实体和程序交融的丰富现实里。
我们还要掌握法律的A面和B面,把握住法律内在的辩证规律,知晓法律的世界里既有战争也有和平,既有多边交往也有单边主义,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有自由也有限制,以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和个案裁判中取得进一步的利益平衡,以在法治实现的进程中放大其效能,又压缩其不足甚至是不利。基于这一朴素的道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们周围的人和世界从来就不是完美的,不去过度关注一分一厘的得分,不必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在这山海相融的成才环境中和和谐浓厚的人文氛围中建立起虚心进步的前提,培固起我们不懈追求的勇气。
坚持就是胜利!美国的阿甘不知疲倦地奔跑,跑遍了美国,获得了圆满顺遂的结局;古老的愚公子子孙孙接续努力,伫立万年的王屋、太行终将被移去。新一代的烟大法律人也应该实践长期主义!真诚地热爱法律、奉献于法律,不仅仅把法律当做谋生工具,还要将法律内化为牢不可破的信仰,外化为报国安邦的宏图伟力。既要勇敢地和违法犯罪做斗争,也要强化底线意识、成为遵纪守法的自己。既会脚踏实地、从零做起,也要文明其精神、终生学习和努力!
衷心地祝愿各位青年学子一路顺风、鹏程万里,成长为独领风骚的新一代卓越法律人!祝各位老师、各位家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张平华
2025年9月27日
张平华个人简介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获得第四次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2010年度,总计五人),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
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fellow、member,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山东科技咨询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高层次专家、青岛市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成员、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
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或教材10余部。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20篇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青年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主持省级教学项目4项,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