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党总支书记段志国主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本次学习邀请经济管理学院崔占峰教授以《“新质生产力”概念的理论逻辑》为题,从“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生产力、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民族复兴、新质生产力与中国式现代化”“如何理解新质生产力”“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五个方面作了专题辅导报告。随后,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团委书记刘运正结合本次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张玉东提到,法治不仅仅是一种外部约束,更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快速变革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完善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同时应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强化法律监督。当每一个创新主体都能够在公平合理的规则下竞争和发展,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繁荣昌盛。
刘运正谈到,在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实践能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更加需要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加重视互联网+,挑战杯比赛等在迎合产业需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的意义和作用。
段志国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新质生产力”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进一步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法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院上下要更加自觉地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大局中思考教育、研究教育,要借助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