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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漫谈”讲座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7


2024年9月22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敏老师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力老师应邀于烟台大学逸夫报告厅做关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漫谈”主题讲座,给在场的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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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张卫平教授向在场师生隆重介绍了此次讲座的主讲人刘敏教授和唐力教授,二位教授均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齐聚烟台大学法学院联袂为我院师生进行讲座。全体师生对两位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刘敏教授首先从宏观视角对当事人程序保障问题进行阐述,他指出当事人程序保障的基础来源于宪法意义上的裁判请求权。裁判请求权是指任何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享有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公正裁判的权利。裁判请求权属于人权范畴,必须由宪法予以确认和保障。在内涵上,裁判请求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诉诸法院要求裁判的权利,二是进入诉讼后要求公正审判的权利,这项权利在诉讼中主要表现为听审请求权。刘敏教授特别强调,听审请求权是诉讼中最重要的一项保证当事人程序利益的权能,它在诉讼中具化为五个方面的诉讼权利,包括陈述权,辩论权,证明权,到场权和审酌权。刘敏教授对这五种重要的诉讼权利分别进行细致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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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唐力教授结合典型的实务案例,从微观的角度围绕公正审判权中五项权利展开生动的解读。他深刻剖析了我国在民事诉讼相关立法中对这五项权利设置的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司法实务困境,同时明确指出唯有在观念上高度重视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把裁判请求权提升到刘敏老师所言的宪政高度,并在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中切实完善这五种权利的具体制度设计,才能有效指导法院在司法中正确行使审判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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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张卫平教授精彩生动的主持下,刘敏教授和唐力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在场学子争相提问,充分展示了烟大法学院师生在学术上勇于思辨的专业素养,法学院何燕教授也参与问题探讨,与两位主讲教授一同耐心聆听同学们的问题,并一一做出细致解答,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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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让学子们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程序保障理论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对提升我院师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