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受邀在法学院西区305教室做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宪法意义——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烟台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献勇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胡弘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姚国建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杨晓楠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中,韩老师首先指出,在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回顾《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与“五四宪法”历史脉络,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宪法观,把握依宪治国的历史逻辑与脉络,深入挖掘宪法的历史元素,有序推动宪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继而,韩老师认为,《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和建设蓝图,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人民大宪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奠定了宪法基础。随后,韩老师强调,“五四宪法”是按照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是新中国一脉相承的重要制度成果。最后,韩老师对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发展的基本经验与特点进行了总结。
与谈环节,胡弘弘教授谈及了自己对《共同纲领》的性质及特点的认识;姚国建教授对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的发展特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郑磊教授从方法和素材的角度强调了历史宪法学研究的重要性;杨晓楠教授也指出要通过历史的视角和历史研究的方法关注宪法学。
提问环节,韩老师对学生提出的国家立法权问题进行了耐心且细致地解答。最后,本次讲座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