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元法学论坛: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漫谈
9月22日,烟台大学法学院在逸夫报告厅举办“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漫谈”主题讲座。西南政法大学唐力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敏教授担任主讲人, 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张卫平担任主持人。
刘敏教授从宏观的角度围绕当事人程序保障展开讲座,他指出程序保障的宪法基础来源于宪法意义上的听审请求权,而听审请求权来自于裁判请求权。裁判请求权是指任何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以后都有诉诸法院要求法院裁判的权利。裁判请求权是人权,是宪法确认和保障的,是不受侵犯的,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诉诸法院要求法院裁判的权利,二是公正审判权。刘敏教授特别强调,听审请求权就是公正审判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其包括五个方面:陈述权,辩论权,证明权,到场权和审酌权。
唐力教授围绕公正审判权中五项权利并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展开讲座。关于到场权,唐力教授指出当事人有程序知情权,法院有告知义务,主要表现为送达,保障当事人到场的权利,而在实务中送达比较困难。唐力教授还强调,没有程序,法律的公平正义难以展现,但是也不能让程序空转。关于证明权,唐力教授主要讲了当事人证据的收集,包括申请证人出庭,申请鉴定等方面,而在收集证据出现困难时,必要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帮调,体现司法为民理念。唐力教授还表示,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调查,没有经过庭审调查不能作为证明依据。
这次讲座不仅让同学们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还从实践角度为大家带来了深刻启示,对于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2.三元法学论坛:
原告资格的变迁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
9月20日,法学院在逸夫报告厅开展了主题为“原告资格的变迁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的讲座。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应邀担任报告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陈浩教授担任与谈人,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何燕副教授主持。
李浩教授就“为什么要关注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这一问题展开讨论,针对原告资格重要的原因、原告资格变化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有何影响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分析。接着,李浩教授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向大家介绍了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同定义,同时结合社会公共利益向大家阐明了为何要规定民事公益诉讼。而后,李浩教授不仅分析了人民检察院作为民事诉讼原告的角色变化,突出了其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独特作用,还结合两办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对行政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王福华教授指出,当前公益诉讼实践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过于接近个体权利,而远离了公众常识,因此,像这样有关公益诉讼的学术讲座对于提升同学们对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随后,陈浩教授从“一溯源、一介绍、一梳理、一特色”四个维度对李浩教授的报告进行了总结并分享了自己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解。
讲座不仅让在场的师生对民事公益诉讼和原告主体资格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为广大师生未来的学术研究指明了方向。
3.烟台大学三元之光学术论坛暨三元法学论坛:
法律人发展之路
为帮助法学院学子明确职业规划、提升专业素养,9月14日,法学院在二教104开展主题为“博学、申问、慎思明辦一一法律人发展之路”的讲座。法学院1991级校友、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国红受邀担任主讲人。
王国红首先回顾了自己在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学习经历,和同学们分享了那段美好回忆里的趣事。她巧妙地将这些经历与开学典礼上郭明瑞教授的发言相衔接,鼓励同学们珍惜在校时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接着,王国红详细分享了自己作为一名辩护律师的工作经历,以及如何成功向刑诉律师转型的宝贵经验。她结合自身经历,向同学们强调了规划未来发展的重要性,无论是在本科阶段还是研究生阶段就业,都要结合自身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王国红表示,学习法律并投身于祖国的法治建设中去是光荣的,但这也要求法律人必须持续不断地学习,与时俱进。
4.烟台大学三元之光学术论坛暨三元法学论坛:
民法典生物型人格权解读
法学院于9月13日在法学院西区305举办主题“民法典生物型人格权解读”的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相见应邀出席担任报告人,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毕潇潇担任主持人。
曹相见教授首先讲解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这三大人格权,他首先详细界定了各自的概念和涵盖范围,并深入分析了这些权利在现实司法案例中的具体应用。对于生命权,他不仅从生命安全的直接保障出发,还深入探讨了生命尊严的维护,特别是在我国安乐死议题上,他全面剖析了法理基础、法律现状、民众情绪反应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挑战,进而对未来消极安乐死制度的发展提出了独到见解。
本次讲座从方法论的角度激发学生关于民法学的思考,增强了法学院学生探索未来的可能性。
5.三元法学论坛:
中国商标注册取得制度的体系化改革构想
9月13日上午,学院特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汇在法学院西区305为我院师生开展题为“中国商标注册取得制度的体系化改革构想”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
黄汇首先指出目前我国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存在的问题非常多,商标乱象五花八门,例如商标恶意注册,“注而未用者王者天下,用而未注者寄人篱下”,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公共资源的抢占等不良现象,延缓了我国从一个商标大国向品牌强国的进程。黄汇指出,中国从大国到强国的转变,知识产权品牌强国建设是一个重要支撑,这就迫切需要对中国商标注册取得制度进行全方位改革。黄汇教授剖析了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关系:以显著性为辐射,以使用为半径,以商誉为覆盖。黄汇教授指出商标注册仅仅是劳动行为,而通过使用商标产生商业价值,才是商标保护的对象。商标注册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产业经济进步和商业文明发展,从而促进就业,提高国家竞争能力。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在加深了法学院学子对原告资格变迁与民事公益诉讼发展理解的同时,更让同学们收获了宝贵的学术见解和实践启示。
6.三元法学论坛:
开学第一课·法学:迈入公平正义之门
9月10日学院师生参与了一场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主办的“开学第一课·法学:探索公平正义之路”学术讲座。讲座采用线上授课方式,惠及全院师生。特邀嘉宾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猛,同时吸引了包括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青岛大学法学院在内的多地法学院师生共同参与。
侯教授运用比较法视角,展示了不同国家通过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多元路径,拓宽了听众的国际视野。聚焦于“法律与公平正义”的核心议题,侯教授结合时事热点,阐述了法律在调和社会矛盾、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生动案例与精辟论述,他让听众仿佛亲历法律实践现场,分析了法律深刻发展的新体会到趋势法律,侯教授进一步剖析了法律在时代变迁中的深刻发展轨迹,以及这一过程中法律人不断探索与努力的精神风貌。
7.烟台大学三元之光学术论坛暨三元法学论坛:
新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与要点解读
法学院于9月10日在法学院西区305举办了关于新《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与要点的讲座。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衣小慧应邀担任报告人,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
衣小慧从新《公司法》的整体修改情况、修订说明以及具体修改内容的解读三个方面,为大家全面剖析了新《公司法》的要点和变化。她指出新《公司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订,包括完善公司的设立和退出制度、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公司资本制度等六个方面,并表达了对我国《公司法》进一步完善的坚定信心。接着,衣小慧特别强调了法律工作与文字工作的紧密相连,她嘱咐同学们要多阅读、重视写作。通过大量的阅读,从而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写作能力。
8.两校名师讲堂:
疑而不惑——刑事证明标准运用的实例分析
法学院于8月25日在烟台大学逸夫报告厅举办“疑而不惑——刑事证明标准运用的实例分析”讲座。本次讲座由学院院长宋振武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应邀担任主讲人。
张建伟教授分别从客观意义和主观意义两个方面解释了“疑罪”的概念,阐述了疑罪从无与无罪推定的关系。之后,张建伟教授以“杜培武案件”为例,认为疑罪从无应当建立在正确判定“疑罪”的基础之上,防止滥用,并通过讲述“梨泰院杀人事件”,从疑罪从无与认罪认罚的角度提出了证据审查暂不考虑认罪认罚因素的建议。
最后,张建伟教授向在座学子阐述了如何理解“留有余地的判决”以及是否能够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等问题。本次讲座的顺利举行,让法学院学子对刑事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及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了解,也更加坚定了法学院学子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