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巩固受邀在烟台大学逸夫报告厅做了题为“中美环境公益诉讼比较研究”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法学院副教授熊德中、孟琦担任与谈人。法学院200余名师生在现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巩固老师首先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概念及原理入手,对我国及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原告、被告、可诉范围等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分析。随后,巩固老师从起诉激励与滥诉控制、受案情形、与政府的执法关系、司法资源的节约利用四个方面对两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实效比较。最后,巩固老师对原告范围是否放开、立法完善是通过单行法逐个修改还是环境法典一揽子解决、诉讼如何公益、司法如何衔接执法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与谈环节,孟琦老师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未来制度走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熊德中老师指出应强化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解决上的可适用性,并提醒同学们要注意积累诉讼要件、诉的利益等基础理论知识,学以致用并形成自己的思考。
交流阶段,巩固老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本次讲座也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