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世刚教授在逸夫报告厅进行了题为“合同内容合法性评判的方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于海防教授、邱国威博士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张旭昕副教授、杜若薇老师及近300位同学在现场参与了此次讲座。
李世刚教授介绍了自己在合同法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最新思考。讲座中,李世刚教授详细对比了合同内容评判抽象审查方法与个案审查方法的优劣,并指出应在实践中采取个案审查方法。针对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之间的区分、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之间的关系等争议问题,李世刚教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其提出应以“公序”为基础重构合同效力评价体系并对现行法规定予以合理解释。
与谈阶段,于海防教授结合网络信息侵权的实践案例对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如何协调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邱国威老师对《民法典》具体条文在个案审查中的理解与适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提问环节,同学们对合同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匹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表达了相关困惑,李世刚教授给予了细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