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协助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烟台大学与重庆文理学院对口协助协议书相关内容,2019年8月24日,重庆文理学院选派10名优秀本科生来烟台大学法学院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8月25日,烟台大学副校长宋中民、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老师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与重庆文理学院师生进举行了交流座谈会。
交流学习期间,作为落实重庆文理学院选派的10名优秀本科生来校学习交流的具体执行单位,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专门的服务保障团队,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就来校交流学习的10名本科生的班级编制、学习计划制定、能力提升措施、作为烟大法律人的精神归属,结合学院的优势教育资源,做出了针对性的部署安排。2020年1月9日,在交流学习临近结束之际,烟台大学教务处负责同志,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有关老师,与重庆文理学院来校探望交流学习学生的教务处及学院负责同志及来校交流学习的10名本科生,再次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交流座谈会。交流座谈会上,学生普遍表示,经过在烟台大学法学院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收益良多。至此,重庆文理学院10名本科生来我校交流学习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