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8日,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讨会”在烟台大学法学院305会议室隆重召开。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以及来自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山东联创矿山规划院、山东青大律师事务所、烟台市自然资源局、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山东中外法制网专家30余人出席此次会议。
开幕式环节,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副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教授和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分别致辞。
主题研讨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旨发言”,烟台大学王洪平教授主持,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和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石凤友会长分别围绕“《民法典》视野下的土地法制度”和“宅基地,我说爱你,却不容易”作了“主旨发言”。第二单元“《民法典》与中国土地法治改革”。鲁东大学孙明教授主持,青岛科技大学王金堂教授、山东青大律师事务所刘鹏燕副主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邱国威讲师围绕该主题进行发言,并展开激烈讨论。第三单元“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实施问题”。在王金堂教授主持下,青岛大学马卫东教授、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马飞律师、烟台大学王洪平教授,围绕主题先后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宝贵意见。第四单元“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在山东科技大学李宗录教授的主持下,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烟台大学张洪波教授、烟台大学李红玲讲师,围绕主题展开激烈讨论。
闭幕式环节,王洪平教授作最后发言,他充分肯定了各位专家的论证,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民法典》与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关系作出总结。至此,“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讨会胜利闭幕。中国的问题在土地,土地的问题在农民。此次研讨会所形成的丰富成果,不仅对理论界、实务界具有重大启发意义,且为日后土地制度的改革指明方向,为农民权利的保护提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