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5日,“烟台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烟台大学法学院西区会议室成功举办。烟台市国资委副主任康建中、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信、法学院院长宋振武、研究中心主任范李瑛出席,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史卫进副教授、刘经靖教授、张旭昕副教授、林广会副教授、黄茂醌博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付景波、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部主任孙晓峰、黄春辉、李军、王承文、付昕、刘铭海等律师参加会议。
第一单元,烟台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主持。烟台市国资委副主任康建中、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信、法学院院长宋振武致辞。康建中副主任、刘学信主任在致辞中指出,破产法研究中心在解决破产对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大有可为,前景光明,并表达了对破产法研究中心的支持。宋振武院长在致辞中详细介绍了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的背景和期待,对烟台市国资委和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范李瑛主任介绍了破产法研究中心的工作重心和研究范围,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随后,康建中副主任和刘学信主任共同为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
第二单元,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山东鑫士铭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主持。宋振武院长与刘学信主任分别代表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破产法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研究中心的发展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第三单元,破产法研究中心破产理论与实务主题研讨,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刘学信主持。史卫进副教授、刘经靖教授、付景波庭长、孙晓峰律师、林广会副教授、张旭昕副教授以及黄茂醌博士,依次进行了《破产成为城市市场环境评价核心指标的再认识》《破产程序中“债权物权化”的原理与类型》《烟台市法院系统破产案件审理现状》《破产实践中的一些思考》《公司司法解散问题思考》《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转股》以及《执行转破产的问题及思考》等主题汇报,引发了在座与会专家的热烈讨论。
烟台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依托烟台大学校地融合项目“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危机企业的诊断与处置”成立,是校级科研机构,挂靠烟台大学法学院,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和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合作建设,范李瑛教授担任主任,黄茂醌博士担任秘书长,研究员包括法学院教师、法院员额法官以及律师等众多专业人士。研究中心将对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等领域中的新兴问题,以及民法、商法、公司法、诉讼法多部门法之间的交叉融合问题展开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