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签约合作
为加强校地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与山东众成清泰(烟台)律师事务所经过前期接洽,于9月11日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与山东众成清泰(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军丽、行政主管刘美玲出席了签约仪式。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仕祯在致辞中对学院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对法学院与众成清泰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进行了展望,对双方深入合作交流,实现资源互通共享的具体方式提出了建议。副院长刘经靖追溯了法学院自2013年以来与山东众成清泰律所总部的合作关系,就双方共同合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介绍,希望双方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在律师实务实践指导、在职法律硕士培养、实习培训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王军丽主任表达了与法学院建立全面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双方优质资源的设想。最后,副院长刘经靖与山东众成清泰(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军丽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