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商立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专题讲座顺利举行
为了使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海商立法的发展历程,进一步拓展同学们的法律视野,11月16日下午中国法学会长江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傅廷中在法学院多媒体报告厅为烟台大学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我国海商立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副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王光明副教授介绍了此次讲座背景,紧接着切入正题。傅廷中教授以海商立法定位为开端,就海商立法定位问题从“海商法”名称解读、学界对海商法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海商法在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三个部分进行了深入介绍并根据晚清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这一历史发展脉络对海商立法进行了历史回顾。围绕现阶段为什么要修改《海商法》,傅廷中教授谈到以下五个方面:(一)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实现(二)建设海洋强国和海运强国得需要(三)加强海事审判实践的需要(四)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 (五)适应国际海事立法新形势的变化。讲座最后,傅廷中教授对海商立法和学术研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围绕是否可以扩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何构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制度、海滩救助法制度的适用范围要不要扩大等。傅教授认为可以扩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制度的适用范围,但扩大到内河是不现实的。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制度的构建,傅教授谈到了“海运+其它”的立法模式。此外,关于海滩救助法制度的适用范围要不要扩大,傅教授认为应该扩大适用于内河救助并就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与海上旅游合同如何协调以及船舶优先权制度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关系如何协调,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关系如何处理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傅廷中教授以大量的典型事例,用轻松幽默的语言,极为深入地剖析了我国海商立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最后,傅廷中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友好的互动,同学们踊跃提问,傅教授逐一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讲座不仅引起了大家对我国海商立法问题的关注,还让同学们领略了大师风采,在开阔视野的同时,学会了积极思考法律问题,使同学们受益匪浅,为同学们奉上了一场完美的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