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院长郭明瑞教授应邀参加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研讨会
2019年 3月 23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法学家》杂志社共同举办的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本次立法研讨会群贤毕至,六十余位专家参与了研讨。法学院名誉院长郭明瑞教授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
与会学者立足司法实践、深究立法理论,就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持久地讨论。大会集学术智慧与创见,融立法理念与精神,为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编纂工作提供了有益且宝贵的立法建议及理论支持。本次立法研讨会共分为两大分编及六个议题。整场会议均采取“主题报告+与谈+自由讨论”的模式,紧密结合我国当前的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立法草案进行研讨。
郭明瑞教授在继承编与谈环节中指出:首先,调整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父母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财产向下规则不相符合。第二,将配偶列为不固定顺序更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利益。其次,坚决反对两个规定。第一,不赞成规定兄弟姐妹代位继承。第二,不赞成继承编草案中第 908条对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规定。
烟台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民法典编纂十家方阵单位之一,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编纂与家事法改革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民法典继承编立法研究”等高层次课题,积极为立法机关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