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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省教育厅来校调研宪法教育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9

省司法厅、省教育厅来校调研宪法教育工作
    4月26日上午,山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李传华,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夏贞鹏,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宋立平一行来校就我校宪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烟台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郝曙光,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校团委及法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加调研。


    上午8:55分,调研团成员首先来到综合楼402室,听取法学院杨曙光教授《行政救济法》课堂授课情况,亲身感受我校法治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的开展情况,并对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给予高度评价。9:50至10:20分,调研团成员在法学院“梦的蓝丝带”青少年法治教育志愿者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法学院“法律之门”“法治教育文化展览”“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真实庭审现场”等,详细了解我校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召开“烟台大学宪法教育开展情况座谈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郝曙光主持会议。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代表学院对上级部门对法学院宪法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视与支持表示感谢,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罗秀秀介绍了法学院为推进学生普法工作形成的“三个一”工程建设情况,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亓健生从全校思政工作和法律人才培养两方面做了交流,并提出今后宪法教育工作开展的四点建议。

    随后,法学院师生纷纷就自己接触的实际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夏贞鹏对4月25日烟台大学“谠言直声”宪法宣讲团的宣讲报告,用“印象深”“效果好”“形式新”进行了评价;谈及对宪法工作的体会,分别就“宪法是一种认同”“宪法是一种关系”和“宪法是一种体系”作了详细阐释。山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李传华用“高度重视,方法有力”“精神饱满,意气风发”“观念创新,形式活泼”概括了对我校宪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体会,并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建议。





    烟台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郝曙光代表学校感谢省厅的支持与厚爱,表达了学校创新思维、凝练品牌、开展合作、提升平台的愿景与希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