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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再度荣获“烟台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9

法学院再度荣获“烟台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9月8日,烟台大学隆重举行“庆祝2016年教师节暨师德建设表彰大会”,学校领导、老教师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生代表以及各学院、直属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崔明德到会讲话,校长房绍坤主持,我院再度荣获“烟台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会上,学校领导向获得“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提名奖”“先进工作者”“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导师标兵”“优秀导师”等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我院陆诗忠老师获评烟台大学2016年度师德标兵,亓健生老师获评烟台大学先进工作者、房大任老师获评2014-2016年度烟台大学优秀辅导员、毕潇潇老师获评烟台大学2014-2016年度导师标兵,马丽丽、危文高老师获评烟台大学2014-2016年度优秀导师,房大任老师在表彰大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会上,党委书记崔明德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广大教职员工、离退休老教师、老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同时,崔书记以“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为主题对如何加强师德建设作了进一步强调。房绍坤校长带领新入职教师和优秀教师代表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抒发了烟大教师立德树人的坚定志向和甘为人梯的无私奉献精神。
    多年来法学院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紧密围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目标要求,以强化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形成了一支敬业奉献、教书育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再次获得“烟台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是对我院长期以来师德建设工作的肯定,体现了我院教师队伍的高素质、高水平,以及在教师教育领域的优势特色。为我院师德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提供了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