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靖教授应邀参加“民法典青年沙龙”
2016年11月19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九期“民法典青年沙龙”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举行,本届沙龙的主题是“民事裁判文书与民法典编纂”。会议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蒋月教授主持。
来自厦门大学、四川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集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大学、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福建师范大学、上海市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围绕民法典背景下的总则、人格权、物权、合同自己侵权法问题进行了研讨。我院副院长刘经靖教授应邀出席,以“从范围论到模式论:法律文书变动物权的反思与转型”为题做了发言,并与与会青年学者、司法实务部门代表进行了交流。
本次论坛参会论文均为未发表的论文,论坛既有学术主题报告,又有各界专业人士进行观点的交锋与讨论,理论界和实务界分享观点,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