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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杨曙光教授参加2016年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01

我院杨曙光教授参加2016年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

    2016年10月15、16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广西南宁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广西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承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行政法专家、实务工作者和媒体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年会。开幕式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主持。我院杨曙光老师应邀参加此次年会。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行政法是规范公权力的基本法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时期,行政法学研究会在推进法治建设、法学交流、培养法学人才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本届年会确定了三个主题,分别是行政不作为法律问题、市场监管及其行政法问题、行政检察监督问题,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相信本届年会能够推进这些领域的研究。接下来,王乐泉同志对行政法学研究会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期待。首要的是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要抓手,加强对中央政策文件的学习。要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服务大局,为“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行政法学研究会要开展前沿性、思想性的智库研究,提供既有理论原创性,又有实践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把宏观层面的政策研究和微观层面的操作技术研究真正结合起来。最后,行政法学研究会还要坚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时代性和实践性,一方面要关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另一方面,还需要将学科发展与实务发展相结合,既要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也要发挥我国传统的经验和优势。希望行政法学界莫忘初心,勇于担当,把握时代发展的历史机遇,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打下良好的法治建设基础,发挥研究会在组织专家学者解决重大基础性问题的功能,本次年会以当下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为导向,围绕“行政法重点问题:行政不作为、市场监管、行政检察监督”这一年会主题,设有“行政不作为法律问题”、“市场监管及其行政法问题”、“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问题”以及“法治政府新课题”等四个议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指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有良好的传统,始终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有助于相关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在讨论“行政检察监督”专题的过程中,与会专家就行政检察监督权的属性,以及检察机关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采用的程序等具体问题各抒己见,进行了细致且富有成效的讨论。我院杨曙光老师提交的参会论文《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告诉权探究》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关注,应邀在该会议议题做专题发言;杨曙光老师论文的核心观点为:“在行政诉讼中应赋予检察院告诉权而非公诉权(起诉权),告诉权的实质是法定代理权”;专家学者们认为杨曙光老师的观点从行政法立场对行政检察监督提出了新视角的思考,回应了社会的需求;在年会结束时的总结评述阶段,杨曙光老师“检察机关的告诉权实质为法定代理权”的观点被再次重述。在其他场次的会议研讨中,我院教师积极参与,扩大了与专家们的学术交流和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