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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着力构建“育人为先,全面覆盖,精准扶助”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30

法学院着力构建“育人为先,全面覆盖,精准扶助”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12月28日下午,法学院举行“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大会暨‘思源’励志类奖助学金颁发仪式”。烟台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于秀国、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得日夏提、尚建设,法学院88级校友、山东德源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德源励志奖学金设立者王涛受邀出席,法学院院长张平华以及辅导员与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党总支副书记亓健生主持了会议和颁发仪式。









   
   会议首先公布了法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友励志奖学金、“烟台大学2016年自强不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以及由法学院校友群体捐资设立的“思源”励志类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于秀国处长和王涛校友共同为获得“思源”类励志奖助学金的同学颁奖。得日夏提老师和张平华院长分别代表学校和法学院教职员工为家中突遭重大变故的2013级新疆维吾尔族学生阿力木·麦麦提颁发了烟台大学临时困难补助5540元和法学院教工慈善爱心基金捐助16750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向全体与会人员作了法学院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全面汇报了一年来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烟台大学2016年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法141-1班黄蕾蕾同学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分享了她心怀感恩、自强不息、刻苦学习的个人经历和感悟。于秀国处长在讲话中全面介绍了近年来政府及学校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程度及巨大经费投入,充分肯定了法学院在学生资助工作突出育人导向、坚持底线意识以及全面精准扶助的做法和经验,期望受资助的同学不仅在经济方面能够缓解自身的困境,在精神层面也能不断砥砺品格、自强不息,通过自身的努力不仅解决自身的困难也能承担起社会责任,感恩回馈社会,使资助工作能够发挥立德树人的作用。张平华院长则从法科学生成长成才的角度勉励在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面对物质困难时,要自强不息、克服内心负能量一面,要懂得感恩,胸怀国家,将个人的成才与实现中国梦相结合,要思考国家层面的发展问题,充分掌握专业知识、具备对公平正义的判断力以及强大的执行力,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争做卓越的法律人。
    近年来,法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助学工作。自2015年获评烟台大学首批“学生资助工作示范单位”以来,法学院着力构建“育人为先、全面覆盖、精准扶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积极争取校友等社会资源的支持,设立了总额近200万的法学院“思源”奖助学基金,在2015年实现了对学院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又利用校友捐赠基金先后增设了7项学院奖助学金,并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基金的之外,在学院业务经费中预算设立了总额10万元的学生奖励经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全面覆盖的精准资助体系。与此同时,法学院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育人为先的理念,注重在资助管理服务工作中体现资助育人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争做卓越法律人。2016年,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司法考试通过高达57.6%,高于全院平均司考通过率21.7个百分点;考研升学率22.7%,高于全院平均考研升学率3.2个百分点;整体就业率达到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