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华:《忠诚:烟大法律人的基本素质要求》
忠诚:烟大法律人的基本素质要求
——在2016年学风建设会议上的发言
(2016年5月14日)
张平华
于处长、一鸣,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汇聚一堂,主题是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学风建设得失,表彰先进,以利于未来更好地推进学风建设,更好地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利用这个机会,我想谈一下,什么是我们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学子风范?
如果给我们几千名校友寻找一个标准人,那么这位烟大法律人应该是:敬岗爱业而不敷衍塞责、知识渊博而非见识短浅,敢于胜利而不轻言放弃。如果要在烟大法律人综合素质中寻找最基本的一环,我认为那就是忠诚。
孔子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不自重就没有威严,学习知识就不会牢固,而其中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忠诚信实。古人甚至还有“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的英明论断。其实,忠诚是齐鲁文化、孔孟之道的核心,他融入到齐鲁大地的精气神中,成为山东人“叫得响、吃得开”的品牌。最近山东出现的毒疫苗、毒豆芽等案件,正在触碰忠诚的底线,少数奸诈之徒正在败坏我们的整体形象,我们要捍卫忠诚,守住这一金字招牌,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自觉地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
忠诚兼容了我们求真务实的学风、淳朴热情的待客之道,也为以郭明瑞、汪建成、房绍坤为代表的几代烟大法律人所坚守,转化为三十余年来的持续打拼、艰苦奋战,为我们赢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在学界和社会上获得了良好的声誉,铸造形成了烟大法学的光辉形象。
忠诚是以董一鸣、魏汝久、张庆方、王国红等为代表的广大校友的创业信条,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开拓进取、业绩非凡、独领风骚,今天,他们饮水思源,捐资兴学,也是在实践忠诚、传递忠诚、引领忠诚的新生代。
历史已经表明,在炮火连天的岁月里忠诚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在和平发展的岁月中,忠诚是攻坚克难的武器。忠诚于国家、社会、学校光荣,背叛于国家、社会、学校可耻。今天,只有坚持忠诚,我们才能更加顺利地完成学业、成长为卓越法律人。
忠诚要求我们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心中点亮一盏灯,胸中燃烧一团火;忠诚可以驱散内心的雾霾,使青年学子保持昂扬的斗志,浑身上下充满着正能量;坚守忠诚就不会无所事事、东奔西走、沉迷于打游戏、网聊、网购和网恋,就不会目光短浅、心浮气躁、为人处世方寸尽乱。
忠诚要求我们对法律保持坚定而持久的信仰,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懂得从遵守校规校纪开始深植法纪意识。忠诚不是空泛的口号而是对专业的痴迷和钻研,是对公平正义之道的顶礼膜拜;是立足于法律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技能的勤奋向学。因为忠诚而擅长于坚持,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忠诚是逆境中的坚持,平淡的日子里的坚持,没有鲜花和掌声中的坚持,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是,今天是烟大法律人,明天相会在北大博雅塔下、清华明理楼里,本科硕士博士一路顽强的奋战。今天是卓越法科学生,明天是优秀的律师和法官,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
君子一诺千金,忠诚要求我们信守允诺,实现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诺言。男男女女守住忠诚,才能修来幸福;舍友同事守住忠诚,才能和谐相处;教师信守传道授业的允诺,才能为人师表;学生信守勤奋好学的允诺,才配得上卓越。忠诚是从日常细节做起的文明修身,在庭院、教室、会议厅中的大声喧哗,在法学图书馆里随便放书,在卫生间里不注意卫生,都称不上忠诚于我们的家园。
人总是生活在集体中的,小到夫妻家庭、大到国家社会。忠诚是为人处世、融入集体的基本法则,他意味着责任和付出,是团结友爱、乐于助人,不是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而是顾全大局;遇事不是先想自己而是先想集体。由忠诚铸造的金牌不是靠拉关系、走后门,伸手向集体索要而来,而是胸襟坦荡、光明正大,在他的上面全部书写的是对集体的奉献。忠诚意味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当我站在高台上,看到孙士亮跑完5000米、接着又跑4x400米接力,看到危文高老师摔倒在冲刺线上,但接力棒顽强地砸在终点上的时候;当我们迈着雄壮的步伐,高举着学院的旗帜,喊着震天响的口号去迎接全校第五名的总成绩的时候;当我们全院一次性申报19项国家社科基金,即将填补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这一空白的时候,我读懂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集体,谁才是烟大法学院真正的主人。
老师们,同学们,忠诚于我们的学校吧!不必因为他不是985、211而瞧不起她,她就是我们的母亲;忠诚于我们的卓越法律人事业吧,不必因为碰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而抛弃,事业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让我们携起手来,面对黄海高山立下忠诚的誓言,去不离不弃、千年一叹地信守,去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6/0622/201606220804132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