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华教授作“《民法总则》的结构与创新”专题学术讲座
为进一步增进同学们对《民法总则》的理解,响应国家对于《民法总则》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的精神,6月14日下午,法学院“民法总则的结构与创新”专题讲座于烟台大学逸夫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民法领域专家张平华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教授主持讲座,张洪波副教授进行评议。
讲座伊始,张平华教授开门见山,向同学们讲授了学习《民法总则》的重要性。他首先从《民法总则》的序言开始介绍,层层深入到每一章内容。他指出,《民法总则》是对旧法的总结和传承,采用了总分结合,动静互补的立法模式形成了民法典的基本骨架。他强调,《民法总则》中的六大原则,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征收征用的条件和补偿等内容都宣扬了私法的精神。《民法总则》借鉴了诸多民法领域的学说,诸多法条既符合创造绿色社会的要求,也体现了建设和谐国家的愿景,是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之处。随后,张教授通过分析每一章的创新点和每一法条规定的背景和意义,从寺庙法人的界定到烈士名誉的保护,再到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将《民法总则》进行了十分透彻的剖析。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提问,与张教授有很好的交流与沟通,讲座现场气氛活跃。
最后,刘经靖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张洪波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通过本次讲座,为同学们剖析了《民法总则》每一章的脉络与新颖之处。同时,对《民法总则》的结构与创新的全面深刻的分析,对同学们来说,是一次宝贵的认识《民法总则》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