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公告
近年来,烟台大学法学院在稳步推进学科建设、扎实落实学生培养的同时,一直致力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社会法律服务工作。法学院现有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诊所工作站、哈哈法律援助团等多个与法律志愿服务有关的社团,在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各个社团还存在组织结构不够合理,功能定位存在交叉,社团力量过于分散等现实问题。
为整合法律志愿服务力量,更好地提升法科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帮扶弱者、维护正义,以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为契机,根据《烟台大学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公告(第一号)》文件,经学院讨论决定,成立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大力开展以“勇担公益”为主题的公益院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性质
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是在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和法学院团委领导下,将全院从事法律志愿服务的社团纳到中心名下,统一从事法律志愿服务的社会公益性组织。
二、工作宗旨
动员和组织烟台大学法学院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需要法律援助和救济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三、机构设置
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由各职能部门和各法律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共同组成。中心设主任一名,执行主任、执行副主任各一名,同时设立办公室、培训部、宣传部、业务部四个职能部门。各部门与各社团之间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承担中心法律志愿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为中心做指导工作,中心办公地点为烟台大学法学院一楼104室。
四、组织成员
指导老师:辛虎(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心主任:王鲁娟(法学院团委副书记)
执行主任:张广磊 执行副主任:纪力玮
办公室主任:张维霖 副主任:杨力郡
培训部部长:乔智 副部长:王娜
宣传部部长:王睿 副部长:高群
业务部部长:张先 副部长:董晋楠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