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之“法治烟台”论坛在我校举行
作者:YMG记者夏丹
原标题:《烟台或将取得地方立法权 现已申报正待批复》,来源:水母网
作为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10月19日上午,由烟台大学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胶东法律人联谊会、烟台大学司法与行政执法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烟台大学烟台校友会倡议发起并协办的“法治烟台”论坛在弘毅厅举行。在论坛上获悉,关于烟台地方立法权的申请已经申报到山东省,有望明年获批。届时,烟台市民反映较多的狗患等诸多老大难问题,将因有法可依得到较大改观。目前,烟台已经启动了人才储备方面的准备工作。
重点关注城建、环保和民生
上午10时许,烟台大学弘毅厅内座无虚席,以法治政府、司法公信、司法改革为主题的“法治论坛”汇聚了公检法多部门代表和各界法律学者。市人大有关负责人透露的“烟台立法权的申请已经申报到山东省,有望明年获批”的消息,更是成为了本次论坛关注的焦点。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2000年立法法颁布实施,中国地方立法权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扩容”的过程。如今,除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一级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外,其他设区的市均有望享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就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山东省济南、青岛、淄博三市均已获得地方立法权。烟台正在积极申报,希望就此缓解城市的一些管理难题。
“民主和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最高体现。”市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烟台过去没有立法权,以前地市级立法权由全国人大授权,现在省级人大就可授权,烟台已经申报地方立法权,最早将于明年取得。届时,烟台将把立法的重点聚焦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民生三个方面。
与此同时,在明年的法治政府工作中,烟台还将推进司法改革,将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权上收,但其任命权还是在地方人大。新的体制实行后,任命法官时将可能全面公示,有明显人情案腐败案的人员,常委会有权任免。
地方事务交给地方管理
论坛上,针对立法权“下放”的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坦言,地方事务交给地方去管是明智之举。
“地方市委要将地方管起来,不能老等中央。”余凌云表示,以北京为例,现在的老龄代步车和残疾人车出现了提速的现象,好多不是老龄人或残疾人也在开这种车,并且还搞经营,这个事情法律上就有空缺,如果要等中央去解决,有些不现实,这就必然要推动地方出面去管理。
余凌云说,眼下,不少政府就难以将中央事务和地方事务区分开来,发生违法现象,都在等中央给政策,中央立法,而中央考虑的问题很多,在某一个城市严重的问题,可能放在全国来看问题并不突出,立法的可能性也就不大了。
地方拥有立法权是否意味着地方权力的扩大?余凌云认为,不应该笼统说地方权力的扩大或缩小,而应将核心放在什么是中央事务和地方事务上。比如一个地方要不要发展电动自行车,是禁还是放属于地方事务。与此同时,电动车的行驶规则就属于了中央事务。“所以不能笼统的说是扩大地方的立法权,而是将地方事务交给地方更好的解决,在这些方面要给其立法权”。
多项“老大难”将有法可依
立法权“下放”,将对烟台有何影响?
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全会的公报中,就有论断要逐步的放开地级市的立法权。全会之后,我们就启动了立法权的修改,虽然现在还没有最终通过,但是按照前期动向来看,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成为趋势。山东省预计会从烟台、潍坊这样的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如果获批,烟台将着重在环境治理、城市规划和民生方面进行立法。
张平华说,比如眼下烟台有非常多的地理标志,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他想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很好地保护这些资源。
烟台大学司法与行政执法研究中心的发起人,山东古名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胜表示,烟台市人大有了立法权后就可以颁布地方法规,烟台市政府获得立法权后就可制定地方规章,这种规章可以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与现在的规范性文件就有很大不同。
“以前,我们往往会出台一些规定,但却不能规定处罚的幅度,法律阶位较低,法院判案时都无法引用。”陈文胜说,今后关于城市管理方面,诸如工程设施、自来水、供暖、供电等都可以做出一些地方法规。
陈文胜告诉水母网,烟台大学司法与行政执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就是要为地方立法做人才的储备。这个研究中心包括高校的30多名专家,还包括实务界的50多名专家,这批人将成为地方立法的核心力量。
来听听他们的高论
“公正烟台”图文直播“5.28”案件
张跃华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司法公信力来自于公开透明的司法过程。近年来,烟台市中院着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圆心,以满足当事人、社会公众不同司法需求为半径的司法公开“同心圆”工程,有力推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开通公正烟台微信、微博、网上裁判文书、网上公正热线的“两微两网”平台。前不久,“公正烟台”微博对在烟台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的“5·28”案件进行实时图文直播,共发布微博66条、图片23张,总阅读量830多万人次。
检察人员信息向社会全公开
姜远斌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年来,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加强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其中办理的为8名农民工解除760万元还款责任的虚假诉讼案件入选全省十佳精品案件。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芝罘区检察院还自主开发并在全国率先实行电子执法档案,将检察人员的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信息纳入到实时监督之中。同时设立网上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布检察人员的照片、编号和警车牌号,将检察长、党组成员以及中层干部的手机、办公电话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所有警方案件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办理
宫钦松烟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全部建成了复合标准的执法办案区。进入办案区内严格按照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登记保管、信息采集、讯问、辨认、等候处理等流程办案,并且实行全覆盖视频监控,既促进了民警规范执法,也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安全。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所有案件全部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办理,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基层一线民警出警全部配备直发现场记录仪等装备,对处警环节进行录音录像,既有利于现场取证,也监督了民警执法行为。
旅游、金融等纠纷可仲裁解决
于徐东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提升仲裁公信力,确保仲裁裁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推动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烟台仲裁先后出台了《烟台仲裁委员会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业务制度,着力提高仲裁案件质量。2011年5月,烟台仲裁委员会与烟台保监分局、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文《关于联动调解保险索赔纠纷工作的意见》。三年时间以来,烟台保险行业工作人员和投保人对仲裁制度有了充分认识和高度认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保险纠纷的案件明显增多。今年,烟台仲裁还在商会、典当、金融、旅游行业建立了仲裁方式解决行业纠纷的工作机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今年截至目前,烟台仲裁委员会的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73%。
行政执法应破除以罚代管代服务的观念
陈文胜:烟台大学司法与行政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行政执法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内容,应当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重要内容,司法和行政执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不能完全用研究司法的思维和方式去研究行政执法。
牟平区城管提出疏堵并举的执法理念,采用一告知、二警告、三轻罚,最后重罚的行政执法方式,通过组织研究中心研讨,牟平区城管刚柔并济的做法,让其从每年罚款80余万元行评倒数第一到现在每年罚款两万余元,提升行评27位,行政执法机关应坚决破除以处罚代管理代服务的观念。对于无家可归等人群应实现最低限社会保障的法治化,政府应保证他们能得到及时救助,这也是政府法治程度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