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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预备会圆满结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17

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预备会圆满结束
  2014年11月16日上午9:00,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预备会在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会议室举行。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将于2015年10月16日在维也纳举行。本次预备会会议由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主办,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欧洲侵权与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Helmut Koziol教授及其夫人、烟台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郭明瑞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研究员于敏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刘金瑞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强伟博士、山东农业法学文法学院曹相见老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教授、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红松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何燕副教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玉东副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王光明副教授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王圣礼博士、熊德忠博士以及部分研究助理。

  本次预备会由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院长关涛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向各位学者致欢迎辞。本次会议共分上下午各三个单元。上午由三位报告人发言:第一单元由Helmut Koziol教授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中欧侵权法功能和作用的基本问题;第二单元由郭明瑞教授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侵权责任法的三个主要功能;第三单元由刘金瑞博士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侵权责任法的损害赔偿功能。下午由三位报告人发言:第一单元由马强伟博士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侵权法功能的经济分析;第二单元由曹险峰教授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和而不同:侵权法与相关法功能之对比分析;第三单元由张平华教授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关于侵权法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功能的几个问题。

  每位报告人发言后,与会学者就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预备会经过充分研讨,实现了预期的目的,进一步加深了中欧在侵权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