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华教授应邀在法学院西区会议室做了题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化检视”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李建华教授表达了个人对烟台大学法学院的深厚情谊。紧接着,李教授指出本次讲座将以“大题目,小切入”的方式,以《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为切入点,检视我国民法典的体系化。随后,李教授表示应从形式与内在的一致性、逻辑的自足性以及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来判断我国《民法典》是否实现了体系化,并就《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进行了进一步阐释。最后,李教授对《民法典》中受欺诈、胁迫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形态的制度体系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完善建议。
互动环节中,李教授针对老师和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