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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戚道孟教授做客法学院三元法学论坛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23

南开大学戚道孟教授做客法学院三元法学论坛
    5月21日晚,南开大学法学院戚道孟教授受法学院和胶东法律人联谊会邀请做客三元法学论坛,为我校师生带来了《风险社会环境风险防范原则的新发展》专题讲座。法学院院长金福海教授主持本次讲座,青年教师林宗浩副教授担任评议嘉宾。
    讲座伊始,戚教授就近年来环境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风险社会”展开论述,以1998年尤其是2003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做引、并结合统计的近五年发生的重大环境事故频次,导出讲座的主题。风险社会一词最早是由德国学者于1986年提出的,戚教授指出由于风险的时空界限无法界定,每个人都可能受到风险的冲击,解决它就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变为现实,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爆炸更是引起人们对于风险社会中环境法发展的思考。戚教授认为风险社会对环境法的影响体现在环境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和基本原则三个方面,突出强调了在调整对象上向整体化和生态化发展;在调整手段上由具体、微观向宏观发展;在基本原则上由协调发展原则向环境优先转化、防治结合原则向风险防范原则转化。随后,戚教授从起源、国际应用、在各国家的适用三个层次解读了风险防范原则的发展历程。最后,戚教授结合我国处于风险高潮期大国的现状,为我国构建风险防范原则提出一些具体可行的建议,譬如,在环境基本法中确立“环境风险防范原则”为基本原则、在重要的环保领域积极落实该原则、在政治领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环境法的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等。
    金福海教授对讲座做了精彩的总结之后,评议嘉宾结合自己的学习研究,向戚教授提出了两个问题:传统社会的风险与风险社会中“风险”有什么不同、风险防范原则与污染者负担原则如何比较。戚教授针对这两个问题给予了全面解答,赢得了现场的阵阵掌声。
    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戚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对环境法的热忱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师生,这场走在时代前沿的、专业性强的讲座给在场的每个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启发了大家对风险社会的思考以及对环境风险防范原则的展望。